答案解释:
实施下列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运行的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 7 日前书面通知管道单位,将施工作业方案报管道单位,并与管道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单位应当指派专人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1)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2)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 5 米至 50 米和管道附属设施周边 100 米地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避雷接地体;(3)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 200 米和管道附属设施周边 500 米地域范围内,实施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等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