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培训机构考点梳理|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7月份是一建报名的月份,咱们的考点学习也该提上日程了。接下来,小编带领大家一起来总结:
考点其一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终止的五种情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考点其二
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
委托关系: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
合同关系:被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
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经被代理人同意者追认的,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情况紧急,为维护被代理人利益而转委托的除外。
考点其三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无权代理
1、自始未经授权
2、超越代理权
3、代理权已终止
表见代理
1、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该代理行为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无权、有效)
2、被代理人在承担表见代理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可追偿) 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后果由本人
考点其四
代理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损害被代理人利益: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相对人负连带责任。
相对人故意行为:相对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相对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违法代理行为: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