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答案:
1.(1)索赔费用合理,索赔工期不合理。因为事件的责任方为发包人,“堤段Ⅰ护坡”为非关键工作,总时差为2天,所以影响工期3天。因此可以索赔3天工期,5万元费用。(2)向发包人提交索赔通知报告不妥。正确的做法应是:向监理人提交索赔通知报告。(3)索赔通知报告主要内容:索赔理由.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2.A代表计划进度曲线;B代表实际进度曲线;C为71.0%;D为69.5%。3.工程预付款:600×10%=60万元按合同约定,工程预付款应从3月份开始起扣。3 月份,工程预付款扣回金额:30万元应支付的工程款:205-600×10%÷2=175万元4.(1)由施工单位组织验收不妥(2)应由项目法人组织验收(3)施工、勘测、设备制造商、运行管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