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答案:
1.不妥之处1:投标人为本省一级资质证书的企业。
理由:招标人以特定行政区域为中标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妥之处2:投标保证金500.00万。理由: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估算价格的2%且不得超过80万。不妥之处3:5月17日与中标人以1.7亿的中标价签订合同。理由:应在投标有效期内签订合同。不妥之处4: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回复对应的投标人。理由: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回复所有投标人。
1. (1)不合理。理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提前进场承包人应接收并妥善保管。可索要相应的保管费。因承包人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施工方可获得赔偿1个月的材料保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