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题]【背景资料】某住宅楼工程,场地占地面积约10000m2,建筑面积约14000m2,地下两层,地上16层,层高2.8m,檐口高47m,结构设计为筏板基础。剪力墙结构,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外地企业,在本项目所在地设有分公司。本工程项目经理组织编制了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经分公司技术部经理审核后,报分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总工程师授权)审批;由项目技术部门经理主持编制外脚手架(落地式)施工方案,经项目总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实施。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塔吊安装拆卸方案,按规定经专家论证后,报施工总承包单位总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实施。在施工现场消防技术方案中,临时施工道路(宽4m)与施工(消防)用主水管沿在建筑住宅楼环状布置,消火栓设在施工道路内侧,距道路中线5m,在建住宅楼外边线距道路中线9m,施工用水管计算中,现场施工用水量(q1+q2+q3+q4)为8.5L/S,管网水流速度1.6m/s,漏水损失10%,消防用水量按最小用水量计算。根据项目试验计划,项目总工程师会同实验员选定1、3、5、7、9、11、13、16层各留置1组C30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试件在浇筑点制作,脱模后放置在下一层楼梯口处,第5层C30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结果为28MPa。施工过程中发生塔吊倒塌事故,在调查塔吊基础时发现:塔吊基础为6m*6m*0.9m,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天然地基持力层承载力特征值(fcu)为130kpa,施工单位仅对地基承载力进行计算,并据此判断满足安全要求。针对项目发生的塔吊事故,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不良行为记录,对其诚信行为记录及时进行了公布、上报,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通报。【问题】1.指出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外脚手架施工方案、塔吊安装拆卸方案编制、审批的不妥之处,并写出相应的正确做法。2.指出施工消防技术方案的不妥之处,并写出相应的正确做法。施工总用水量是多少(单位:L/S)?施工用水主管的计算管径是多少(单位mm,保留两位小数)?3.题中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做法有何不妥。并写出正确做法,第5层C30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是多少?4.分别指出项目塔吊基础设计计算和构造中的不妥之处。并写出正确做法。5.分别写出项目所在地和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诚信行为记录的管理内容有哪些。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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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
【答案】
1.P365,不妥之一:技术部经理主持编制外脚手架施工方案;正确做法:应为项目经理主持编制。
不妥之二:外脚手架(落地式)施工方案项目总工程师审批;正确做法:应为公司总工程(或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批。不妥之三:塔吊安拆施工方案签字人员不全;
正确做法:还应有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1)P178,施工消防技术方案的不妥之处:
不妥之处一:消火栓设置在施工道路内侧,距路边=5-2=3m。正确做法: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m。
不妥之处二:消火栓距在建住宅楼外边线:9-5=4m。
正确做法:消火栓距拟建房屋不小于5m,且不大于25m。
(2)P179,建筑工程消防用水量最小按10L/S,占地面积<50000m2,且(q1+q2+q3+q4)为8.5L/S<q5=10L/S,则Q取q5,又因为考虑10%的漏水损失,施工总用水量Q=10L/S*1.1=11L/S。
(3)P180,计算管径:
3.(1)P225,同条件养护试件做法的不妥之处:
不妥之处一:项目总工程师会同实验员选定1、3、5、7、9、11、13、16层各留置1组C30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
正确做法:项目总工程师会同实验员、监理工程师共同选定1~16层每层各需要取样不少于1次,留置C30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不妥之处二:脱模后放置在下层楼梯口处。正确做法:脱模后应放置在浇筑地点旁边。
(2)第五层C30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是C25。
4.项目塔吊基础设计计算和构造中的不妥之处:
不妥之处一:塔吊的基础为6m×6m×0.9m。
正确做法:塔吊基础尺寸按塔吊施工说明书要求确定,没有要求时,塔吊的基础的厚度不应小于1m。(见《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187-2009)。
不妥之处二:塔吊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
正确做法:塔吊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按塔吊施工说明书要求确定,没有要求时,塔吊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C25。(见《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技术规程》JGJ/T187-2009)。
P284,不妥之处三:施工单位仅对地基承载力进行计算。
正确做法:塔吊轨道基础和混凝土基础也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1)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诚信行为记录的管理内容:负责采集、审核、记录、汇总和公布(该项目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合同履约、社会投诉、不良行为)各诚信行为,并逐级上报,同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建立和完善其信用档案。
(2)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诚信行为记录的管理内容:按照统一的诚信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本地区施工企业在(企业基本情况、资质、业绩、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合同履约、社会投诉、不良行为)各方面诚信行为的检查、记录,同时将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及时报送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