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释:
【答案】BE【解析】工程发包时,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 20%,将其量化。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应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用。
赶工费用主要包括:①人工费的增加,例如新增加投入人工的报酬,不经济使用人工的补贴等;②材料费的增加,例如可能造成不经济使用材料而损耗过大,材料提前交货可能增加的费用以及材料运输费的增加等;③机械费的增加,例如可能增加机械设备投入,不经济使用机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