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解析】本考点简单,ACD明显错误。注意:教材中大多数考点是签字或盖章,但此处是签字和盖章,须牢记。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是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在开标时公布。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3)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