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释:
第十九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 6 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二十一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 3 年复审 1 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 10 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 6 年 1 次。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 8 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第二十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一)健康体检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 2 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
(三)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
(四)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
(五)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
(六)特种作业操作证存在被撤销或注销情形的。